经查,2015年11月10日,医技学院康复14301班学生刘X应医用学院电子14301班学生刘XX酗酒后要求,至物流15301班寝室对学生谭某实施殴打;医电学院医电15302班学生刘XX、电子14301班学生徐XX应邀一道前往助威。以上三位同学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X同学记过处分;给予刘XX、徐XX同学警告处分。
希望受处分的同学深刻反思、改正错误。全院同学要引以为戒,依法用法解决问题和矛盾,共同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潭医职院学工[2015]30号:关于给予刘X等3名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