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5年11月10日,医电学院电子14301班学生刘XX酗酒至物流15301班寝室,并纠集刘某等殴打学生谭某。刘XX同学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湘潭医卫职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XX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希望受处分的同学深刻反思、改正错误。全校同学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共同推动文明和谐校园建设。
潭医职院学工[2015]29号:关于给予刘XX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