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为确保应届毕业生返校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学生身心行为状况,准确排查返校培训学生中的身心异常情况,避免学生伤害事件和其他行为问题发生,现做好应届毕业生返校培训期间身心异常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返校培训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或实习期间发生身心行为异常情况的,应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尤其需要重点关注的几类对象有:实习中出现差错事故并受到实习单位不好评价的;擅自提前终止实习的;恋爱分手或有分手趋势的;有厌学情绪,无心考试的;有就业无望感,情绪消沉的;经常上网吧、通宵玩游戏、有赌博嫌疑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意外刺激的;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身体出现严重疾病,医疗费用很高,个人感受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参与邪教组织活动、传播散发资料的;其他具有可疑心理或行为异常的情况。
二、问题处置
1、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对返校培训学生的身心行为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并于4月30日前填报《重点关注对象呈报表》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下载网址:/xsc/list.jsp?kindid=71237)
2、对发现身心异常情况学生:一般问题由所在二级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及时进行干预处置,学生处心理中心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严重问题应立即启动“五个一”工作机制;对于参与邪教活动的学生,将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置。
3、请二级学院做好排查、处置记录,建立重点关注对象档案;要全程跟踪关注身心异常学生,直到问题化解离校。
三、工作联系人:张扬传,联系电话:18975283522。
潭职院学工[2015]30号:关于组织返校培训应届毕业生身心异常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