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决定》(院党发[2009]12号)和《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考核和评奖工作方案》(潭职院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政治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度辅导员考核和评优工作组
院领导:左泽文
召集人:汪石果
列席人:张扬传 王金桃 李雨露 李四军
齐 宇 敖彩民
二、时间地点
1月6日(星期二)14:30 院本部图书馆八楼会议室
三、考核对象
陈礼仁 李娜☆ 曹 昭 龙婷婷 成玉梅 解丽华
何容☆ 龙 亮 李 莉 凌 畅 朱松林 王 淳
陈华娟 刘 来 刘心畅 袁 贲 杨 哲 黄超男
向 波 颜 涛 马乐良☆
●“☆”为见习期人员,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四、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辅导员对照工作职责填写《辅导员考核登记表》,并对个人年度工作进行4至5分钟的总结述职。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产生办法如下:
(1)优秀等次推评程序
阶 段 |
完成时间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系部提名 |
1月4日 |
1组:工、商学院各1人;
2组:医技学院2人;
3组:护理本部2人;
4组:医学院校区2人。 |
各二级学院 |
学院遴选 |
1月5日 |
从各组系部提名的名单中,拟定优岗候选人4名。 |
学生工作处(部) |
述职推选 |
1月6日 |
全体政治辅导员从拟定4名优岗候选人中,通过不记名投票推选优岗3人。 |
(2)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在述职时同步测评。
3、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受到警告处分的;
(2)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或参与赌博确有证据的;
(3)有旷课或旷工行为的;
(4)公派外出脱产进修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5)当年内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二十次者或一年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
五、学生工作处(部)于1月8日前将政治辅导员年度考核表及结果交送人事处,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附 件:
1、《政治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A3四面打印)
2、《政治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
潭职院学工[2015]1号:2014年度政治辅导员考核和评优工作方案.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五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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