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10月份的“预安销号”考核在即,请各部门于本月25日前,把《10月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报表》和《11月工作项目计划报表》填报好,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交质管办张扬传副主任,电子文档发邮箱:jxkhb0703@163.com。
上报材料要求:
1、报《10月份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报表》时,请注意“10月份工作项目”是指经学校党委会审议后已在OA系统中发布的《全校10月份工作安排(“预安销号”考核内容)》中规定的工作项目。
2、报《11月 工作项目计划报表》时,请注意:(1)所报“工作项目”是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常规管理工作不要列入;(2)请写实所填报项目能完成到哪一步,不要模棱两可。
3、请按时上报,逾期将在OA系统中通报批评。
党政办公室、质管办
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