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习近平在广东代表团参加审议。在最后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首先表示完全赞同宪法修正案草案,强调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共有十项议程,其中一项即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隔14年,我国现行宪法将在本次大会迎来第五次修改,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连日来,修宪备受关注,代表委员纷纷热议,表示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
“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修改宪法之所以获得一致赞同,在于这是顺应时势之举。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这次修宪,正是对此的贯彻落实。
修宪获得一致赞同,还在于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形成过程中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各方面智慧,广泛凝聚了共识,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据报道,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等文件形成过程中,在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有许多单位和同志提出,应当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我国宪法作出必要修改。由此可见,修宪是顺应民意的体现,自然得到人民支持和拥护。
修宪获得一致赞同,从根本上说有利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持续发展、长治久安。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不仅有必要,更契合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惟有及时修宪,才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一个民族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赖于思想上的团结统一,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为行动指南。”通过修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成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更加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特有的逻辑起点和最大优势,无疑可以振奋人心,凝心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无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还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们都需要凝聚共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期待修改宪法任务圆满完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